转教师工作处通知:
为有效推进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,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、科研水平及业务能力,根据《澳门js全球唯一官方网站主页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,请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本单位2022年度培训总结、培训项目汇总表及培训支撑材料提交至教师工作处302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 290483907@qq.com。
注意事项:1.培训总结及培训项目汇总需提交电子版及 纸质版(需盖章);2.培训项目包含教师自行参加的各类培训及 各教学单位组织的培训;3.培训支撑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。
一审:李梅
二审:马青
三审:吴鹏西
(图文:教师工作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