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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
2022-09-21 17:16   字号:[ ]  [关闭] 视力保护色:

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

 

各单位:
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》,教育部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背景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95号)文件精神,根据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》(教高厅〔2020〕1号)规定,经企业申报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,2022年共有1000余家企业通过评审(企业名单登录系统可见)。

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,验收通过后,学校可认定为高等教育司教改项目。

二、项目申报与立项

1.项目申报

即日起,申报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,结合自身研究方向,自行主动与企业联系,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,网址:http://cxhz.hep.com.cn)上传所需材料,完成项目申报工作。申报书可参照《澳门js全球唯一官方网站主页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(模板)》(附件3),申报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,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。

2.协议签署

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,校企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,申报人可视具体情况选择使用《澳门js全球唯一官方网站主页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书(模板)》(附件4)。

请申报人于企业规定时间内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,同时将纸质盖章版申报书及协议提交教务处备案。

3.项目立项

校企协议确认成功后,将纳入2022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。

三、申报注意事项

1.教师/学生均可申报,申报人需在平台注册高校账号,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报人。

2.每位申报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(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),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,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。

3.本年度教育部分批次通过平台面向高校发布项目指南,请各申报人密切关注平台后续通知。

4.具体申报事宜参照《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》(附件5)。

 

1.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.pdf

2.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(高教厅[2020]1号).pdf

 

3.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(模板).docx

4.澳门js全球唯一官方网站主页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书(模板).docx

5.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.docx

一审:张杨旭    

二审:王振涛    

三审:吴鹏西  

(图文:张杨旭)